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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停批、停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大清洁能源推广

时间:2021-11-09 17:34:53 |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能源网 讯】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工业能效、水效较2020年大幅提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0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全国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焦化、电解铝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另外,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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