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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以矿权整合名义为关停废弃矿山重办采矿权

时间:2021-09-24 10:50:33 | 来源:中国环境报

翠绿色的山体被豁开,灰色的石料遍布一侧,有些山体已经被削去原有的形状,灰色的岩石裸露在外,这是位于山东济宁邹城市将军堂村的一处露天矿山。等待这片矿山的不是修复工程,而是准备继续开采。而这里几年前就应当停产,却被“莫名”地重新赋予了采矿权,开采面积相较此前扩大了近20倍。

9月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正式公布。本轮公布的典型案例指出,山东省济宁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审批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展缓慢、不严不实,督察整改不到位,部分矿山开采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突出。

政策禁止,矿区面积为何屡屡扩大?

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第19条规定: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2019年,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也明确,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内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济宁市作为“2+26”重点区域城市之一及山东省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应当遵守政策规定,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面对禁令,济宁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多次用矿权整合的名义,为早已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大幅增加矿区面积,进行露天开采。

泗水县振发石材厂、夹谷山石料厂等6家企业的矿山早在2014年就已关停且矿权灭失,关停后不仅没有开展修复治理,反而于2019年4月将上述6家企业的矿区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一家工程公司。

最让人惊讶的是,矿区原有的面积从0.0386平方公里(57.9亩)扩大到了0.4433平凡公里(664.9亩),增长10.5倍。

运用同样的方式,3家2015年关停的矿山重新获得采矿权,出让给一家矿业公司,矿区面积扩大了3.5倍。2014年和2016年关停的两家企业重新获得采矿权并出让,矿区面积扩大了19.4倍。

为什么已经关停的矿山在政策明令禁止之下,会“死灰复燃”?为什么矿山开采面积不减反增?绿色矿山“绿得慢、绿得假”,“突击种树”应付谁?

按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要求,济宁市已有的资源开采矿山应于2020年底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实际情况是绿色矿山面积不足全市矿山面积的1/5。

按照规定,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矿山不得评选绿色矿山。但是一座曾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的矿山,却“荣膺”绿色矿山。调查发现,这座矿山近一半的非作业面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治理修复,部分区域仅用防尘网覆盖,石料加工区域大量散料露天堆存。

为什么身负“黑历史”的矿山,竟能获评“绿色矿山”?另外,还有多处矿山在落实整改要求方面也存在问题。

早在2019年2月,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就已经上报完成整改。但是在2021年7月,这座矿山修复不到位的问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被通报后,地方才开始突击种小树苗。

这让人不禁发问,为什么在整改明显不到位的情况下,这座矿山会上报完成了整改?

现场查看,这座矿山修复区域覆土少、土层薄,地表几乎全部裸露。

此外,案例还指出其他问题,有的本应在去年完成矿山复绿,为什么却扩大矿区面积继续开采?有的停止作业近5年,为何仍未见绿化行动?

多次处罚,为何达不到预期效果?

记者发现,案例中提到的不少企业,在近年都受到过处罚。其中露天堆放未覆盖、扬尘严重等问题在许多家企业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都有提及。

那么,为什么在被有关部门处罚后,这些问题没有及时整改?

在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也找到了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2019年6月,县自然资源局和专家组邀请专家进行验收,专家组经过实地查看,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汇报,查阅有关施工、设计资料,经过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此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完成了设计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工程质量基本合格,达到了项目预期目的。

而此次案例中提到的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理解还不够深刻,对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的要求落实还不到位,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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