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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度汛,黑龙江全面排查在建水利工程

时间:2021-04-10 08:31:07 | 来源:潇湘法制现场

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通知,对2021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超前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图片由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供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在建水利工程防汛备汛工作,特别是当前凌汛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个项目落实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全面排查、及时消除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度汛隐患。出现险情或事故征兆要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作业管理,严禁在极端天气状况下赶工期、抢进度。水库在蓄水验收前不得蓄水运用,分期蓄水的水库要严格按限制水位控制运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

图片由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供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作为汛前各类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整立改,其他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期报告制度。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和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协调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工程上下游影响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险方案和落实相应度汛措施。要开展应急演练,遇到重大汛情、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记者:于海霞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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