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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加速能源转型

时间:2022-01-11 13:31:14 | 来源:能源情报

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其间,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在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作用已初步显现。石油石化行业的自备电厂被纳入交易体系后,持续完善能耗指标管控体系,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攻关,加大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狠抓节能降耗减碳工作,积极探索绿色清洁低碳发展道路。

随着石油石化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时间临近,企业减排意识将持续增强,这对能源企业加速转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碳交易 减少碳排放的约束工具

所谓碳排放,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向外界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的过程,目前被认为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之一。全球已经达成共识:通过减少碳排放、增加温室气体吸收途径等措施,减缓气候变暖。

碳市场应运而生。它是由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的市场,是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实质是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其优势在于社会减排成本相对更低、效率更高。

碳交易市场大致可分为强制碳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目前以强制碳配额交易市场为主。这一市场是以配额(碳排放许可)为基础产品。简而言之,就是给一些企业、机构设定一个排放指标,超出这个指标,就需要到市场上花钱购买。例如,某企业经审核获得本年度碳排放指标为80吨二氧化碳,就是这个企业的碳排放权。如果在履约周期结算时,企业实际排放了100吨,就需要到市场上购买20吨,否则得缴纳罚款。如果企业通过节能减排等措施,有多余的碳排放权,就可以拿到市场上出售。通过碳交易,先达到“谁污染,谁付费”,最终推动企业实现绿色转型。

欧盟碳市场(EU ETS)是全球建立最早、覆盖最广、最重要的碳市场,包括1.1万个重点能耗装置,覆盖了欧盟4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2005年至2019年间,欧盟碳市场涵盖的设施排放量下降约35%,证明了通过碳交易减排的有效性。

2020年11月,我国正式启动碳交易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1月,对交易主体、交易行为、处罚措施、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扣比例进行了规范,中国正式进入强制减排阶段。

碳成本 促进企业经营绿色转型

国家设立碳市场,就是要通过为碳排放设定价格,增加低能效企业的成本,为高能效企业提供激励机制。碳交易作为中间环节,起到配置的作用,但最终减得靠企业自身。

目前,在武汉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的2162家发电企业,正在面对来自碳排放量基准线的约束。碳排放目标约束体系,对企业形成了排放成本和发展空间的双重压力。如果企业排放量大,就要支出成本(罚款或者购买排放权);企业排放量小,则可以赚钱。

因此,企业必须主动管理碳成本:一方面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另一方面是压降企业碳交易成本。同时,企业必须加快天然气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步伐。

未来,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将逐步扩大,最终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8个行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刘长松认为,碳市场的建立,对高耗能、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石油石化企业来说,将产生深刻影响,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促进企业重新评估其产品结构与生产经营;促进加大技改投资力度,使其单位产品碳排放低于排放基准线,最终实现低碳转型、提质增效目标。

同时,碳市场也将为石油石化企业带来发展机遇。一是碳交易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直接鼓励低碳能源消费和低碳技术创新,在减碳、固碳、捕碳、用碳各环节进行技术创新,重塑生产过程、工艺过程,甚至跨行业融合形成新的产业与业态,不断增强竞争力。天然气、新能源、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业务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二是碳资产运营可能形成新的业务,在碳交易、碳资产管理、碳减排方面带来新的效益。

中国石油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积极布局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不断革新节能减排技术。同时探索发展碳交易业务,发挥国内外碳交易经验,参加市场化减排活动,通过碳交易履约践行社会责任。

2021年7月16日,中国石油获得“全国碳市场首日交易集团证书”,成为碳交易的首批参与者。面对石油石化行业将陆续纳入碳交易市场的挑战和机遇,中国石油制定了“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的总体部署,设计了“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的全新布局,不断强化碳资产管理能力,实现碳交易高效运作,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继续助力全国碳市场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碳发展 中国碳市场日臻成熟

中国的碳市场,一经启动就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目前,国际上运行较为成熟的5个碳市场包括:欧盟碳市场(EU ET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CCTP)、韩国碳市场(K ETS)、新西兰碳市场(NZ ETS)。近年来,不同碳市场之间开始尝试进行连接。2014年,美国加州碳交易市场与加拿大魁北克碳交易市场成功对接,2018年其又与加拿大安大略碳交易市场进行对接;2020年,欧盟碳交易市场已与瑞士碳交易市场进行了对接。

中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9个地方碳市场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试点碳市场,以及非试点地区的福建、四川碳市场。碳,已经成为绿色发展的“锚定物”,串联了“生态文明建设”“人类文明共同体”“双碳”目标等一系列国家战略。

全国碳市场交易中心设在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湖北武汉。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市场累计运行11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1.79亿吨,累计成交额为76.61亿元。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2021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54.22元/吨,较2021年7月16日首日开盘价上涨13%,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

作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灵活机制,随着交易数据以及履约经验的积累,全国碳市场进一步扩大纳入交易的行业和企业的条件愈发成熟。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表示,今年将陆续把电解铝、水泥这些高排放行业纳入碳排放市场,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把更多高排放行业纳入进来。

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将以碳市场为桥梁,打通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通道,实现碳市场和其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同时,将以市场、金融和技术“三引擎”,驱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直接推动传统产业特别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间接带动新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催生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长期来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会影响未来的投资方向,让长期的投资更倾向于清洁低碳,最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碳市场大事记

1968年

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次提出“排放权交易”概念,即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的权利,将其通过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令环境资源可以像商品一样买卖。

1997年

全球100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京都议定书》,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提出了3个灵活的减排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之一。

2005年

《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碳排放权成为国际商品,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2011年10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

2013年起

7个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覆盖了电力、钢铁等20多个行业的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

2017年

全国碳市场启动建设,明确了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民航等8个行业逐步纳入市场交易。

2020年底

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大力推动碳交易落地。

2021年7月16日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北京、武汉、上海连线,正式启动上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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